一、报销对象:在校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。
二、报销范围: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,就医产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。
三、受理时间:2025年6月下旬、9月下旬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办理报销手续。
四、受理地点:紫蓬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四楼401室,联系电话:0551-68580293。
五、报销比例:依据《徽商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医保管理办法》(徽院学〔2017〕100 号)第七条,在校医务室就医产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%;在校外就医产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%。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,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承担。
六、报销材料:报销封面(附件)、发票、费用清单、病历。
七、注意事项:
(一)发票日期和病历日期对应,发票上需要有具体的明细,如只有总的项目金额,没有具体的明细需要另外提供费用明细,同时发票需要就诊医院盖章。在校医务室就医的费用清单和发票加盖校医务室公章。
(二)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,下列项目不予报销:
1.挂号费、院外会诊费、病历工本费;
2.各种美容、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、矫形手术等;
3.出诊费、检查治疗加急诊费、点名手术附加费、优质段价、自请特别护理等特需服务费;
4.各种健康体检;
5.各种减肥、增肥、增高项目;
6.各种预防、疫苗及保健康复性的治疗项目;
7.各种治疗咨询、医疗鉴定费用;
8.眼镜、义齿、义眼、义肢、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;
9.气功疗法、音乐疗法、保健性营养疗法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