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徽商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

编辑日期:2024年04月25日 13:13  作者/来源:  阅读:  

   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、休息的场所,为创造良好的休息和生活环境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特制定本规定。

   一、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集体场所,每个学生都应当遵守作息制度和公共秩序。按时起床、就寝;午休和晚上熄灯后不做影响他人的事。

   二、在指定的宿舍、床位住宿,不得夜不归宿,违者一经查实,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   三、合肥市(含四县一市)的学生周末回家可填写《本市学生周末统一请假单》。办理程序为:本人申请,经家长、辅导员签字后到所在系部办理。

   四、保持寝室环境卫生。不乱丢纸屑和废物,不乱倒脏水、剩饭菜等,不随地吐痰,大小便应当入池。轮流值日,每天至少一小扫,每周至少一大扫。

   五、禁止异性进入学生宿舍。异性和校外人员来学生宿舍找人,必须通过宿舍管理员传呼,在值班室接待。

   六、不私自留校外人员住宿。如确系直系亲属需要留宿的,需到宿舍管理员值班室办理登记批准手续后方可留住,违者将按违纪以及治安管理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理。

   七、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,宿舍楼关闭后,禁止出入。自觉接受老师、管理人员和值班学生干部的检查,认真回答有关管理、安全问题,不刁难检查人员。

   八、积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妥善保护自己的行李物品;对陌生人来访要询问,提防坏人入室,严防丢失、被盗等;注意防火,不乱拉乱接电线,严禁使用热得快、电饭锅、电炒锅、电热毯、煤油炉、酒精炉等,严禁在室内点蜡烛及焚烧各类物品。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。

   九、在宿舍内不酗酒、不吸烟、不赌博、不收藏传看不健康的刊物。

   十、爱护公共财物。不在墙上乱涂乱画,不损坏公共设施。

   十一、发扬勤俭朴素的作风,室内布置整齐大方。

   十二、和睦相处。热爱集体,关爱同学,助人为乐,不吵闹、不打架斗殴。

   十三、本制度自 201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,由院学生处负责解释。